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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判官胡石壁判词说理艺术
  发布时间:2022-08-10 14:47:51 打印 字号: | |

(一)

  《名公书判清明集》以“人伦门、人品门、惩恶门、婚门”分类记载了南宋时期优秀判词,其中“人伦门”辑录了关于父子、母子、兄弟、夫妇、孝、不孝、乱伦、叔侄、宗族、乡里10类43篇判词。为达到“厚人伦、美教化”的目的,判词写作者往往引经据典,融汇法律天理人情,对当事人谆谆教诲,可谓苦口婆心、语重心长,“礼法兼用,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跃然纸上,今天读来,对我们正确处理家事纠纷及因民事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都很有裨益。在此,向读者介绍《名公书判清明集》之“人伦门”卷“乡里”类收入的南宋判官胡石壁的判词《乡邻之争劝以和睦》,以体会其高超的裁判说理艺术。

  胡石壁,又名胡颖,潭州人,南宋绍定五年进士,历任平江知府兼浙西提点刑狱、湖南兼提举常平、广东经略安抚使等职。其多篇判词被收入《名公书判清明集》,《乡邻之争劝以和睦》是他审理的唐六一因受杨四教唆而起诉邻里颜细八、颜十一纠纷案的判词。

  该判词篇幅不长,开篇即正面论述邻里和睦相处的好处。“大凡乡曲邻里,务要和睦。才自和睦,则有无可以相通,缓急可以相助,疾病可以相扶持,彼此皆受其利”。这几句话既是教育当事人,也是告诫案外人:相邻之间和睦相处,守望相助,彼此都能受益。接着从反面论述邻里不和的害处,“才自不和睦,则有无不复相通,缓急不相助,疾病不复相扶持,彼此皆受其害”。意为如果邻里不和,有困难、病灾不互相帮助扶持,就会因此受害。

  接着由泛论到具体,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动辄打官司耗费精力财力,即便赢了官司也会彼此结怨的害处。“今世之人,识此道理者甚少,只争眼前强弱,不计长远厉害。才有些小言语,便要去打官司,不以乡曲为念。且道打官司有甚得便宜处,使了盘缠,废了本业,公人面前陪了下情,着了钱物,官人庭下受了惊吓,吃了打捆,而或输或赢,又在官员笔下,何可必也。便做赢了一番,冤冤相报,何时是了。”意为现在的人,懂得这个道理的很少,只图争个高低上下,不考虑长远的利害。出现微小的言语冲突,便去打官司,不念乡邻情谊。况且打官司能得什么便宜?花费了钱财,耽误了生意生产,在衙役面前低声下气,在官人堂下受到惊吓,被捆绑杖打,官司输赢,全凭官员裁判,何必呢?即便赢了官司,彼此冤冤相报何时能了?

  接下来,胡石壁又从正反两方面阐述和睦互助和邻里结怨的长远影响。“人生在世,如何保得一生无横逆之事,若是平日有人情在乡里,他自众共相与遮盖,大事也成小事。既是与乡邻仇隙,他便来寻针觅线,掀风做浪,小事也成大事矣。如此,则是今日之胜,乃为他日之大不胜也。”意为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飞来横祸,若与乡邻情义深厚,大家互相扶助,就能大事化小;如乡邻结怨,就会无事生非,兴风作浪,小事也能酿成大事,这样,今天赢了官司也将成为今后的麻烦之源。

  (二)

  讲完人情道理,接着胡石壁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进行说理,表达对逞强好胜、不守本分、不讲道理、动辄兴讼之人的深恶痛绝和欲加惩治的态度。“当职在乡里,常常以此语教人,皆以为至当之论。今兹假守于此,每日受词,多是因闲唇舌,遂至兴讼。入词之初,说得十分可畏,及至供对,原来却自无一些事。此等皆是不守本分,不知义理,专要争强争弱之人,当职之所深恶,正要惩一儆百。”说的是他在乡下时,常用上面这些话教导众人,大家都认为非常正确。现作为州郡太守,每天审理的案件,多是因口舌纠纷形成诉讼。告状之初,说得非常严重,等到当堂对证,原来有些事却是无中生有。他们都是不守本分、不懂道理、专好逞强争胜之人,自己对他们深恶痛绝,正打算惩一儆百。

  判词最后,归到本案,分析起因,明确罪责及对涉案当事人的最后处理:“今观唐六一诉颜细八、颜十一之由,只是因杨四唆使之故。杨四处乡邻之间,不能劝谏以息其争,而乃斗喋以激其争,遂使两家当此弄农务正急之时,抛家失业,妄兴词诉,紊烦官司,其罪何可逃也。杨四杖六十,唐六一、颜细八、颜十一当厅责罪赏状,不许归乡生事,并放,仍各人给判语一本,令将归家,遍示乡里,亦兴教化之一端。”即唐六一诉颜细八、颜十一的事由,是因杨四唆使的缘故。杨四身处乡邻之中,不能规劝双方平息争端却挑拨是非激化矛盾,使两家在农事繁忙之际,抛家舍业,兴起诉讼,搅扰官府,罪责难逃。对杨四杖责六十板,唐六一、颜细八、颜十一当堂具结保证书,回乡后不得再生是非,一并释放。同时胡石壁分别发给双方当事人判决书一份,要求他们带回乡里,在村民中传阅,作为教化百姓的一种方式。

  (三)

  胡石壁进士出身,学识渊博,熟悉风俗民情。他所写的判词,善于讲法明理,循循善诱,有些判词还引经据典,充分体现其作为地方官员倡道德、美教化、厚人伦的职业追求。这篇判词有以下特点:

  一是重视正反两方面说理,通过对妄兴诉讼影响人际关系、花费钱财、荒废生意生产的分析,引导当事人算清人情账、经济账、时间账,教诲当事人着眼长远、分清利害,不要轻易兴讼。

  二是耐心细致地说理。判词篇幅不长,但三分之二的篇幅是讲道理。这些道理都是为人处世的经验总结,既可教育当事人,也可用来教育案外百姓,故其要求原告、被告将判词在乡村民众中传阅,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是语言精练,句式简洁,司法文书颇具古代散文之美。

  四是说理层层递进,逻辑严谨。开篇说邻里之间要和睦,然后从正反面分析为什么要和睦,接着讲到争讼好胜的长远利害,表明对动辄兴讼、无事生非之人的厌恶和惩戒态度,最后结合案情分析起因、明确责任、宣布处理结果,层次非常清晰。

  中国人历来讲究“以理服人”。在社会公众眼中,法院是讲理的地方,而裁判文书则是法官讲理的最重要载体。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让当事人知道赢在何处、输在哪里,从而服判息诉,是法官的职责所在。法官说理,既要讲清事理,也要讲清法理、情理;既要讲清楚法官从专业角度采信证据、认定事实以及适用法律的理由,也要讲清楚大众百姓基于朴素道德情感和生活经验的认知和判断。正因为裁判说理如此重要,所以,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就要不断提高裁判说理的能力,加强学习、丰富阅历,做到熟知法律、道德、民情和良俗,审理好每一起案件。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孙硕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