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新目标、新愿景激动人心,新使命、新征程战鼓催征。
自2020年10月9日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正式开展以来,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始终依法履职尽责,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延伸审判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搭建营口、锦州、盘锦地区行政机关与百姓沟通的桥梁,推进诉源治理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打造地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努力。
6月15日,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辽河两级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新闻发布会,发布《辽河两级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 促进依法行政
以作风之治促思想之变,以作风之变推惠民之举。
辽河中院积极协调、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盘锦市政府与辽河中院、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了《盘锦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锦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营口市政府转发了《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两年来,以3市政府为被告的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中,副秘书长以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5%。
2015年起,盘锦市启动了以实施滨海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为重点的“退养还湿”湿地修复工作。2020年5月,盘锦市开展了为期11天的“围海养殖退出、恢复海域原状”专项执行行动。2020年11月下旬,辽河中院受理了原告请求确认盘锦市政府对其海参养殖海域进行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要求给予经济赔偿738万余元的案件。
立案后,辽河中院加快办案节奏,迅速展开工作,在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协调盘锦市政府尽快答辩。审理中,盘锦市政府副秘书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发表意见。最终,辽河中院以盘锦市政府不是该案适格被告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至此,辽河中院以速裁快审方式审结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第一起一审行政案件,从立案到审结仅仅17天,社会效果良好,推动了盘锦市“退养还湿”护卫蓝色海湾工作的顺利进行,美化盘锦市景观环境,通过履行司法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盘锦市政府副秘书长出庭应诉,有力支持辽河中院推动该项工作,对各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行政有促进作用。”辽河中院副院长王春庆说道。
深入推动府院联动 实现优势互补
入山问樵,入水问渔。
为了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深入运行,辽河中院定期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不同主题的府院联动座谈会,力争实现双方经验共享、优势互补,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有效对接。
2021年9月,辽河中院邀请了盘锦市司法局、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锦市公安局等行政机关,与辽河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共同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活动中规范行政执法、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
今年5月,盘锦市司法局及盘锦市政府行政复议管理办公室到辽河中院调研考察行政案件立案、审判、监督、档案管理等流程的建设成果并召开了座谈会。
“为规范辖区内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的能动司法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我们还常常组织人员到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法治宣讲。”辽河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吴培波向记者介绍。
9月27日,法治宣讲团队来到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行政执法大队的一线执法人员做了一次专题讲座。
吴培波以“细节决定成败——从行政审判的视角审视行政处罚行为”为题,结合市场监督管理的工作特点,围绕人民法院对行政处罚的审查要点、行政处罚中的实务问题、法院对行政案件的证据要求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细致剖析,引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的讲解使与会人员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有了更为具体和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讲座结束后,与会人员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入的交流探讨,吴培波就一线执法人员提出的疑难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马征表示,辽河中院此次“送法进机关”宣讲,高度契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解决了我们实际执法工作遇到的难题及困惑,也推进我们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辽河中院始终致力于加强府院联动工作,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将风险预警前移,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行政争议,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凝聚合力共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吕东对辽河中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零距离观摩庭审 现场以案释法
击鼓催征开新局,攻坚突破正当时。
辽河中院积极拓宽府院联动渠道,深化工作交流机制,会同盘锦市司法局,以“以案释法”活动为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7月15日9时,辽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协议案件,盘锦市40余个行政机关工作部门代表及媒体记者共40余人集中观摩庭审。这是辽河中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以来,首次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今年2月,江苏某公司、赵某以被告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移交协议为由,向辽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辽河人民法院申请,辽河中院依法提审该案。该案事发时间久、案件类型新、争议焦点多、案情疑难复杂,系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以来,辽河中院辖区首起提级管辖案件。
“整个庭审思路清晰,争议焦点归纳准确,庭审指挥引导得当,组织举证质证及辩论繁简得当,庭审程序规范完整,重点突出,体现了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对我来说也是一次很好的法治教育,这种普法形式非常好。”盘锦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周满谈道。
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的部分行政机关代表进行了现场交流,纷纷表示,“零距离”观摩庭审,对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对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辽河中院自2020年10月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来,不断积极探索府院联动模式,以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开展法治课进机关活动、召开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促进了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
“本次庭审观摩活动充分发挥了以案释法的法治教育、案例指导和社会宣传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法院与行政机关的相互交流学习,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执法规范性和应诉能力,促进行政负责人积极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吴培波介绍,“同时,庭审观摩活动也有利于促进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更加规范、严谨,督促行政审判人员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记者手记
一批批创新举措、一个个丰硕成果,无不印证了辽河中院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努力。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辽河中院推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便民措施,跨地上门诉源解纷,开启从“坐堂办案”到“上门服务”的便民诉讼新模式,让法治政府建设“红利”实实在在地用在群众身上,获益企业和群众无不拍手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