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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新闻发布会,他们作出回答!
  发布时间:2023-03-23 09:56:58 打印 字号: | |

政法机关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将采取哪些举措?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怎样更好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全省政法系统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就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回答记者提问。


问:辽宁法院系统在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有哪些工作思路和举措?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志文: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是辽宁法院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我们聚焦高质量发展,确定今年工作思路是:以服务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为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锚定“上台阶、创一流”工作定位,深化“精管理、抓改革、强科技、重基层、提素能”五项重点工作,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上展现司法更大担当和作为。


一是全力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部署谋划、组建专班,聚焦省委三年行动方案十个方面新突破,以及省委政法委“1+3+N”工作推进体系,深入调研,逐项对标,汇聚各地区法院意见建议,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精准问计问需,广泛征求各界意见,找准工作难点堵点痛点。制定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30条具体措施,以超常规的司法举措为全面振兴新突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是全力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聚焦省委统筹治理“三个万件”及省委政法委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针对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瓶颈性问题,立足审判职能,强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档升级,构建“1+7”工作体系,深化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制度,体系化推进7项活动,集中攻坚涉企超审限积案、信访积案、执行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为企业办实事活动,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完善投诉办理反馈机制,打出一套司法服务组合拳,促进国企民企外企竞相发展,助力稳定发展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我们将坚持扛牢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狠抓落实,推动三级法院上下贯通、一体发力。坚持专精实推进,将三年行动方案作为全省法院的“施工图”,组建专班、挂图作战、督促落实,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任务落地见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为三年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提供坚强保障。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以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来检验工作成效,真正让市场主体得到司法实惠,向外界持续释放辽宁法院倾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新时代“辽沈战役”是一场大仗硬仗。我们将抓好服务保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带领全省三级法院1.3万名干警,坚定信心、铆足干劲,攥紧拳头、凝聚合力,形成服务保障振兴发展的强大声势,以决战决胜的奋斗姿态,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司法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问: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这场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您认为检察机关应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更好体现检察作为?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张为:省委部署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圆满完成的重大战略举措。省委政法委深刻把握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出台《全省政法系统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为全省政法机关进一步指明了工作的目标方向。检察机关一定充分认识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围绕中心、履职尽责,以高质量的法律监督,在打好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扛起检察机关应有的政治责任。


一是坚持平等保护,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牢牢把握以法治方式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激发创新活力的工作重点,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切实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与相关部门携手,进一步加强涉企刑事“挂案”清理、涉非公经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工作,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凝聚起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合力。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健全支持创新创业、宽容创新失误、保护创新成果的办案机制。依法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加大对涉企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推动建设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加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助力司法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三是解决民生难题,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完善命案防范治理举措,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建设。常态化抓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四是助推社会治理,营造栓心留人的发展环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事要解决”为关键,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抓手,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做实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探索“司法+督促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美丽辽宁建设。



问:请谈谈公安机关围绕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特别是在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有什么工作部署?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厅长潘春吉:为全面聚焦、全力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护航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出倾力打造“五大环境”,即祥和安定的政治环境、和谐有序的稳定环境、护企安商的安全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着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优服务、促发展,在助推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新形象、新担当、新作为。


在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一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金融、涉税、涉众、商贸、资本市场等领域突出违法犯罪,以及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犯罪行为,坚决扫清行业乱象,对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立案、及时侦办,切实增强守法企业和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二是整治执法突出问题。针对受案不及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久查不结、定性不准、处罚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以及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违规使用强制措施、逐利执法等问题,开展“六清六治”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治执法不文明、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现象。三是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新型违法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制定完善规范细则和实战指引。积极推动辅警、禁毒、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违法罚款标准等立法工作,为一线执法提供依据。通过为期三年的全警政治轮训,实施“精准滴灌”式执法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民警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四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受立案监督管理,执行刑事案件“两统一”、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案管室建设应用,实现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


在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方面,一是开展营商环境问题清理专项行动。认真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按照“一事一策”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和解决计划,确保企业群众反映的各类涉营商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已办结各类投诉159件。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窗通办”。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的优势,将治安、交管等更多的公安审批服务事项下放至派出所办理。在全省范围内组建市、县(区)两级网办机构,实现网办中心基础建设标准化、运行管理规范化、功能服务便民化、减负增效精细化的目标。三是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清风窗口”。目前已在沈阳市公安局率先开展试点创建工作,坚持廉政工作一条主线,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全面规范业务流程、岗位形象、场所环境和廉洁行为。四是优化服务企业措施。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建立 “一站式”驻企警务工作站、驻企联系点、交通运输“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提供“一对一”“定制化”“精准化”服务。对公安机关负责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问:辽宁省司法厅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面有哪些工作举措?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雷:辽宁省司法厅将把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各项职责,全力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思想观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现代化,以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一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内容,推动学习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七进”。结合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强力推动我省“两方案一举措”落地落实。探索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有效途径,推进依托司法所协调督促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聚焦服务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完善行政立法工作机制,突出重要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建立健全符合辽宁实际的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扎实推进2023、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治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做好有关法规的清理、调整等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判决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政复议质量提升专项活动。扎实推进涉企“法治体检”走深走实,建立律师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以及依法依规为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股东、社区矫正对象等合法经营活动提供保障服务等为企业办实事活动。


四是全面提升监狱戒毒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监狱综合治理,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完善罪犯考核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依法推进假释适用。推动统一戒毒模式与智慧戒毒深度融合,巩固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戒毒工作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平安戒毒所。


五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全覆盖。健全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智慧矫正”信息化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行“法律明白人”工程,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


六是全方位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进市、县、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有效覆盖,形成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发展壮大律师队伍,加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效能,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一网通办”“只提交一次材料”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来源:辽宁政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孙硕辰